18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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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bmw5550于2006年10月18日 8:27:3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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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语录:一篇“乱谈教师涨工资问题”的文章,引来大家的广泛回复,很是意外,今天再转一帖这类文章。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到“教师待遇”,该法的详细条文如下:“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详细如下]

新义务教育法9月1日实施
本报讯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6月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回应了教育投入、教育均衡、免收学杂费、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备受瞩目。
经费
明确了政府投入责任
国务院违法也要问责
长期以来,投入不足成为影响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为了弥补资金缺口,部分地区将负担转嫁给学生家庭。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解释说,本法规定,国家首先要求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保障。这里强调了三点:一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分担;二是省级政府统筹规划落实好经费;三是对于农村教育,专门提出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保证落实。
为了将政府责任落到实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引入了问责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陈小娅表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都规定得非常清楚。如果哪个层次,或者是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投入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均衡
缩小学校间办学差距不得分重点和非重点
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说,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免费
西部农村已经免杂费 中部地区两年内完成
法律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可第六十一条又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就此解释说,考虑到实际情况,不收学费、杂费需要有一个过渡,所以第六十一条作了一个实事求是的规定,还是必要的。
据陈小娅介绍,国务院一直在推动义务教育免杂费工作。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已经对西部农村的所有中小学生实施了免杂费的政策。到目前,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已经安排了近75亿元资金。其中,中央财政占了65亿元。应该说,西部农村49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享受到了免杂费的政策,而且已经按国家标准获得了补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中部地区也要选择一些省进行免杂费试点。按照国务院部署,两年之内中部地区将全部实行免杂费。
关于城市义务教育的免杂费问题,陈小娅说,城市比农村的情况更复杂一些。从中央财政来说,不可能像对农村义务教育那样,把城市免杂费的工作全部包揽下来,所以需要地方政府做好充分的准备。各地情况不太一样,但免杂费的目标会尽早实现。
收费
违法乱收费用要退还直接责任人从严查处
我国《教育法》对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反映强烈,为此,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又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项规定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陈小娅说,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我们只允许收取三项费用,即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一些必需的费用。如果发生了违背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我们将从严查处。《人民日报》(2006-07-03 第11版 记者 王比学 宋 伟 董洪亮)


  对于教师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一种鼓舞,不料却引起网友热议,许多身为教师的网友现身说法,对于该法提出了很多良好而中肯的建议,当然,也不乏质疑。 您的看法呢?

以下是摘录网友评论:


【建议和赞许】  支持新义务教育法!教育搞好国家就有希望了!

  网易网友 发表ip:61.150.43.*
  好,真好,教育好,什么都会好的!我看到了希望!
   chengmalie 发表ip:222.190.126.*
  教师和公务员的主要工资区别在福利相差太大,老师是“高工资”低收入,这是事实。关键是增加一线教师的实际收入,不上课的“教师”拿得多,而且人多,精简教育机构。
   网易网友 发表ip:220.173.196.*
  只有中央统发中小学教师工资,广大中小学教师才会“翻身农奴把歌唱”,教师的权益才会保障,教师的地位才会提高!
   网易网友 发表ip:58.17.174.*
  这个法好!!!!!!!!!!!!但如果地方违反怎么办?怎么处理???
   网易网友 发表ip:220.200.118.*
   教育的根本是加大投资,不仅是建设投资,而且是对教师福利的投资,使社会上的优秀人才或从想当教师时,教育就会强大。如果教育建设搞得再好,教师行业留不隹人才,没有大量的教师也是白搭。 如果有法律规定:“力争使公务员的收入与教师持平”这样的话,教育肯定能搞得好。恰恰相反法律规定:“要教师工资与公务员持平”,工资持平容易,而奖金,福利怎么规定却没有。教师的福利从哪里来。没有福利,只有工资能养活父母和几女吗?
  网易网友 发表ip:222.218.166.*
  我认为,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提高教师的(尤其是农村的教师)的工资。试想那一点小钱连家都没法养活,你又怎能要求他们会尽心尽力呢?讲贡献有用吗?能给家人,自已一个安舒的环境吗?没有!那只能想法挣钱了,自然不会把心思放在教学上!现在这个法出来了,应该会好起来的。

【略微有疑虑】  每次都说涨,都是一场空,但愿不是忽悠俺们!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36.92.*
  看完《新义务教育法》我有些弄不明白了:1、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不是有规定吗?怎么写在义务教育法里呢?
   2、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怎么现在却变成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究竟以哪个为准?何况如今还是一句空话,政府部门是否在违法?
  3、为何总是只把教师的工资和公务员工资相比,却不比两者的收入?教育决策者们你们究竟知道不知道两者的差距有多大?
  4、阻碍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能否依靠一个《义务教育法》就能得到解决?为何不在这些方面多一些思考?
  5、网上很多一线教师(算是知识分子吧)从教育发展的角度发表了很多心声,决策者们是否知道?
   网易网友 发表ip:219.152.95.*
  工资和收入是两码事,只凭国家发的工资,老师们只能算计着每天如何吃饭了。
  公务员的工资也不高,但人家收入高。老师的工资不高,但多数老师除了工资没有其他收入。
  网易网友 发表ip:218.19.129.*
   教师工资未达到当地公务员待遇的,是否可以告到上级法院?地方法院当然不会受理。
   网易网友 发表ip:61.180.24.*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底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怎么理解?35年工龄以上本科毕业的高级教师和什么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相比?
  网易网友 发表ip:222.134.165.*
  我们教师拖欠近一年的工资,由于乡镇合并,还能给吗?我们什么时候能享受到最基本的民工待遇?
   网易网友 发表ip:59.40.208.*
  反对!老师的工作很轻松,为什么要加薪?我们上班都是表现好才能加薪的。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加薪后再“期待”他们工作表现好一点?要加薪先表现再说!
   网易网友 发表ip:218.8.102.*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实在是很难生存。正如范伟说的那样,不要忽悠、接着忽悠了。总是给人们以假象,教师又涨工资了。我是一个教龄7年的初中老师,而且是在省会城市。工资946元,没有任何补贴,过年过节基本不发钱,其他东西更没有。偶尔发50大元就高兴的奔走相告。基本我们都过着有意义的每一天。教师节不但我们没有放假,而且还给学生上课到晚上6点。我们8小时工作外的课时都是自愿给学生上,没有收学生的一分钱。其他教师在休息日上课挣钱我感觉没有什么的,只要不是自己的学生,外面的学生认可,他们愿意学习而老师缺少生存必须的钱时,就是可以的。付出了劳动就要有回报吧,只要不是黑心钱就可以。希望2008年开奥运会的时候能达到每个月1000的收入!

【严重的质疑】  20年前义务教育是空谈,20年后还不是一样?

   网易网友 发表ip:60.211.204.*
   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喊了几年了也没涨几个工资,公务员涨工资谁喊了?他们吃的什么穿的什么?住的什么?上班坐的什么?他们的开支工资够吗?
   网易网友 发表ip:61.178.132.*
  教师,不是天下光辉的职业,而成了创政绩的舞台,今天给你涨工资,明天给你涨工资,到头来一文不涨,反让其它人误认为教师很值钱,政府多关心教师。
   网易网友 发表ip:218.26.195.*
  法律用词居然是“应该"这样的法律有什么用呢?
   网易网友 发表ip:222.33.43.*
  别说这些空话了,切实的给教师涨点工资吧,别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失望,我们的工资还赶不上公交车司机呢,别提和公务员比较了。
   网易网友 发表ip:218.23.167.*
   难道老师有权乱收费?只是中转站而已。谁知道最终到哪了。现在教育象块唐僧肉,各职能部门都想啃一口。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00.18.*
  公务员已经长工资有一年多了(沈阳)。但是教师的工资为什么不长。现在究竟是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教师,伟大的职业,卑微的收入。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63.*
  教育资源均衡使用,是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国家的在资金投入上是有限的,那些所谓的重点学校占用了大部分,非重点还有农村学校只有咬牙的份,而管事人的子女又与非重点不沾边,请问谁真的能为农村学校想想,做一些实事呢?农村教师现在待遇低得可怕,各类保险也没有落实,这些恐怕是各地都存在的.追究地方政府法律责任的事,法院敢不敢?

【热门评论】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36.92.* 认为:回复 支持(477) 反对(0) 举报 2006-07-01 21:05:44看完《新义务教育法》我有些弄不明白了:
1、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不是有规定吗?怎么写在义务教育法里呢?
2、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怎么现在却变成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究竟以哪个为准?何况如今还是一句空话,政府部门是否在违法?
3、为何总是只把教师的工资和公务员工资相比,却不比两者的收入?教育决策者们你们究竟知道不知道两者的差距有多大?
4、阻碍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能否依靠一个《义务教育法》就能得到解决?为何不在这些方面多一些思考?
5、网上很多一线教师(算是知识分子吧)从教育发展的角度发表了很多心声,决策者们是否知道?
通观《新义务教育法》,内容上只是对以前的什么法呀、规定啦……的一个重复而已,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只是更让人们明白:主管中国教育的高官们是“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
《新义务教育法》—— 狗屁!!!!!!!
我悲哀、我失望、我无语
zx791107 发表ip:59.60.193.* 认为:回复 支持(444) 反对(0) 举报 2006-07-05 15:22:43新《义务教育法》对提高教师的待遇的规定,做为一名基层一线教师感到欣慰,但面对事实我想提出质疑的是:
1、国家在投入大量资金加大对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实施撤点并校的同时,如何去保障教师待遇的提高。以我所在地为例,教师工资分为国家发放工资和地方财政补贴。而事实是,国家发放工资都能如期兑现,地方补贴却迟迟不见踪影,一句“地方财政紧张”就浇灭了早已填好涨资表并签好字的教师的热情。对于地方财政吃紧的地区,地方财政在保障了教育投入的同时又如何去保证教师工资的提高?
2、提高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固然是件好事,但事实是,许多边远山区教师依旧享受不到住房补贴、保险等多种福利,令农村教师心寒多年了!
3、公务员的工作时长为8小时,而教师的工作时长是多少?8小时还是16小时?试算一下,一个200个学生的学校,按规定配备9个教师,分6个教学班至少要有3名教师同时兼2门主科,事实是,基层教师特别是村级教师,一人要上几门课程,常常出现既是语文又是美术、音乐、体育等多科教师,加上日常的家访和批改作业,一天的工作量如何计算?
4、撤点并校是优化教学机构、完善办学条件,集中国家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好办法。但国家的在资金投入上是有限的,对于农村中小学来说,重复建设、地方政府借机圈钱的现象普遍存在,学生家庭为一年多出的100多元寄宿费买单,对于仍挣扎在贫困线的农民来说无疑增加了经济负担,学生要走上几个小时去上学,许多家长出于安全考虑反对并校,甚至出现家长集体拒交寄宿费,大部分撤点并校后遗留的校舍不是被村级组织变卖就是荒废,“大力发展教学,力争每村建设一所小学”这是伟人说过的话,事过境迁,不用说家长反对就是教师也常常感到困惑。
5、“教师象太阳、教师是蜡烛、教师是园丁”,如今这样的话也许只有在那些童稚无暇的孩子的作文中才会出现,青年教师的流失,错不在于教师本身,而是环境造成的,社会的误解、家长的质疑、领导的不重视有多少年轻教师还会为做一名人民教师感到自豪?社会的抨击又让多少中、老教师感到一生碌碌无为?
提高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是件令所有教师感到欣慰的大事,在执行这样的政策的同时希望我们的教育立法者能加强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基层的实施,在教育改革的大环境下,既保障了国家有限教育经费的投入又保证教师合法权益的获得。我相信这也是所有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声!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36.92.* 认为:回复 支持(187) 反对(2) 举报 2006-07-01 20:56:16看完评论,我萌生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有哪位教师中的“斗士”,把网上所有反映教师心声和当今教育现状的评论整理成册,再附带一封信,一并邮给温总理,让这个“忧国忧民”的中华民族大管家看看,让他知道这个“家”今后的发展“底气”有多“足”!

支持的快顶啊!!
网易网友 发表ip:219.134.134.* 认为:回复 支持(174) 反对(1) 举报 2006-07-06 16:48:16我认为教师的工资其实也不算低,但收入却可怜.
比如一个公务员工资为1000元,但他有其它的什么这样那样的福利加起来可能有5000~6000元.
可老师一个月工资2000元,他到最后也就是2000元的收入呀!!!!!!!!!!!!!!
当教师真苦呀!!!!!!!!!!!!!!!!!!!!!!!!!!!!!!!!!
网易网友 发表ip:218.94.128.* 认为:回复 支持(93) 反对(0) 举报 2006-07-08 11:43:26教师是一个国家兴衰的根本所在。国家的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靠教师们的辛勤劳作。可是我们的中华民族历来都是唯奉献至上。在精神上对老师好不吝啬。例子就不多举了。但是一说到物质,总觉得羞于启齿。
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
1。现在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什么是市场经济?大家都知道市场是竞争激烈而残酷的。严酷的现实,已经让教师中的精英在流失。。。。君不见很多老师已经从公立学校流入私立学校去了。敢去私立学校的大部分都是人才。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令人堪优。再加上公立学校形式主义,虚无主义盛行,极大的挫败了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农村中心小学。
2,工资总是一再的拖欠。这可以说横跨神州的通病。包括我以前所在的省会城市都有这种现象。况农村中小学乎?政府大手大脚的花钱。不够了就从教师的工资里拿。还一再限制教师的编制。都不知道下面的教师缺成什么样了?一个学校六个年级只有五六个左右的老师,有的更少,而且退休教师在不断增多。新教师进不来。代课教师这个业已取代的历史产物又重返校园。无形中加大了学校的负担。真是苦不堪言。可恨的是当地教育主管陪同上级领导视察又一再瞒报数字,造成虚假繁荣。
3。福利待遇只是文件上的。前面已经说到连正常的工资都发不周全,可想而知福利的情况。对于大多数老师来说。是无福利而言的。
4。教师的课业繁重。另外学校的体制太差,比较的不公平。说句不中听的。现在的教育体制比较适合那些教书不咋滴,没本事的。是他们这些人的温床。不会教书的当领导。会教书的教了一辈子书。这可不是个别现象。窝里斗,斗什么呢?就为了甚至几十块钱。有这个精力我已经不知道在社会上挣多少钱了。
5。当然说了这么多,应该承认的是,现在教师的工资比以前还是有了明显进步。毕竟国家在发展。但是,这种进步来得太慢。让人失去耐心。

最后附带一句。本人已经从教师岗位上撤退。现在自己当老板。
网易网友 发表ip:220.176.177.* 认为:回复 支持(87) 反对(0) 举报 2006-07-06 10:18:39什么提高教师的工资,国家又在糊弄人,中国人都是才只有工资收入吗?公务员除了工资还有很多灰色的收入。教师是弱势群体,老师的人民币有公务员的顶用吗?
网易网友 发表ip:221.236.92.* 认为:回复 支持(82) 反对(1) 举报 2006-07-01 20:58:52看完评论,我萌生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有哪位教师中的“斗士”,把网上所有反映教师心声和当今教育现状的评论整理成册,再附带一封信,一并邮给温总理,让这个“忧国忧民”的中华民族大管家看看,让他知道这个“家”今后的发展“底气”有多“足”!

支持的快顶啊!!
网易网友 发表ip:219.152.95.* 认为:回复 支持(81) 反对(0) 举报 2006-07-03 11:28:09工资和收入是两码事,只凭国家发的工资,老师们只能算计着每天如何吃饭了。
公务员的工资也不高,但人家收入高。老师的工资不高,但多数老师除了工资没有其他收入。
晕~~~~~~~~~
网易网友 发表ip:125.254.140.* 认为:回复 支持(81) 反对(1) 举报 2006-07-05 12:00:45代课教师们要继续忍,直到成为忍者神龟.要相信党,相信中共中央.要相信前途是光明的,你们领40到200元的月薪是暂时的,最多不过20年,你们就会翻身做主人,工资就象神5一样一飞冲天.就会赶上人民公仆.
网易网友 发表ip:222.218.166.* 认为:回复 支持(76) 反对(0) 举报 2006-06-30 21:24:13我认为,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提高教师的{尤其是农村的教师}的工资!!!!!!试想那一点小钱连家都没法养活,你又怎能要求他们会尽心尽力呢?????什么鸟道理都是空的:讲贡献有用吗???能给家人,自已一个安舒的环境吗?????没有!!!!!!那只能想法挣钱了,自然不会把心思放在教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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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8 18:24:58 回复该留言
教师涨工资的事情估计得教师们集体去提案,否则他们认为教师们是那种高尚的灵魂缔造者,而非需要物质食粮,他们是坚忍的一群人,或者说他们就是知识分子中最为懦弱的一群人.我们渴望涨工资,可以无后顾之忧,但是有谁会考虑我们这些呢?只有我们自己,记得当年我刚上班时,每月362元,连当时 的建筑小工都不如,还他一个国家人员呢?付出的劳动,多年的知识积淀,竟然不如一个建筑小工,这是什么?这是知识的卑贱,还怎么去求得教师去让学生学习知识呢?辍学吧!孩子们,知识重要吗?不重要.我这样认为.
当然教师工资低,可能也与教师冗繁有关,改革应该实行,不是一直从事教育的人才能创造出好学生和好的人才,我始终这样认为.如果刷掉一批人,我们的工资自然会高很多的,还有一些年纪大些的教师,40多岁,整天向着退休,工作不积极,还享受着高工资,让我们年轻人的倾心付出,拼命干活的低工资形成对比,我们就只有反感,同样的生活开支,我们只有拮据\悲观\伤心,我又怎能在教师行业安身立命呢?


涨工资应该与工资改革,教育改革同步扎实进行,落到是处,才能真正地促进教师积极性,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当然涨工资实在必行了.


要不然,谁还愿意来当教师,别看着好看,实际不中用了.
每月工资只够吃饭,想买件衣服都要从牙缝里面扣出来,这就是现代老师待遇,我认为,当老师还不如去打工,人家卖电器的有些一个月都能上2000,老师。老师,出门狗都不如啊!~
2006-11-12 14:58:24 回复该留言
1欠妥
2006-11-15 15:15:05 回复该留言
现在的办法解决不了问题,老师们已经消极怠工,工作热情没有保证,不是教师素质低,只认得钱,真是日子没法过了。而且政府这么一再的忽悠教师,教师都心寒了。实在不行就罢课吧,为了我们自己的权利。如果政府真的要解决教师问题,请给个明确的态度,给个具体的时间,教师再也不原意空等了。有血性的教师请揭竿而起吧!!!
2006-11-23 18:05:38 回复该留言
政府只想怎么当官,没人看《教育法》!!!!!
2006-12-8 21:30:54 回复该留言
quote 6.冰冰
我是教师,我深感老师工资的微薄,社会地位与日俱下,心理压力每况愈下,身体素质越来越差,工资差异越来越大,差!差!差!
我没见到过其他行业的人转当教师,却见到过很多的教师跳行,有当老板的、考公务员的、有当官的、有打工的、甚至还有回家当农民的-------这说明了什么?有脑子的人都会想,当官的都是白痴吗?我们的教育上不去,我们再落后,日本鬼子还会来打我们的。大家等着死吧!!!!!!!!!!!!!!
2006-12-22 12:40:26 回复该留言
不清楚沈阳市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说话不算话的陈市长,置教育法不顾,拖欠教师工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6-12-28 23:14:59 回复该留言
我们的调工资都比别人少,老师真难工作十几年一级教师才八百多,请问是怎么回事?
2007-1-3 19:48:53 回复该留言
为什么我们的工资那么的底,全国都相应涨了一些,而我们还停留在那几百的基础上,我很想知道我们的领导来视察没??每年到了节假日我们都要省吃检用才能有足够的钱做回家的路费,真的感觉当老师好悲哀!!!
2007-1-5 20:33:54 回复该留言
quote 11.zx
看完《新义务教育法》我有些弄不明白了:
1、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不是有规定吗?怎么写在义务教育法里呢?
2、关于教师的待遇,《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怎么现在却变成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究竟以哪个为准?何况如今还是一句空话,政府部门是否在违法?
3、为何总是只把教师的工资和公务员工资相比,却不比两者的收入?教育决策者们你们究竟知道不知道两者的差距有多大?
4、阻碍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能否依靠一个《义务教育法》就能得到解决?为何不在这些方面多一些思考?
5、网上很多一线教师(算是知识分子吧)从教育发展的角度发表了很多心声,决策者们是否知道?
通观《新义务教育法》,内容上只是对以前的什么法呀、规定啦……的一个重复而已,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只是更让人们明白:主管中国教育的高官们是“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
《新义务教育法》—— 狗屁!!!!!!!
我悲哀、我失望、我无语
2007-1-7 10:29:44 回复该留言
quote 12.ac
什么政府投入!我们各小学,每学期还要上交钱款给教育部们享用呢!
2007-1-8 14:58:08 回复该留言
谁说教师工资低,我县的教师在当地可是头等职业,工资高,还可以这么补课,那样补课的,收家长的钱. 在我们当地,人家都说打麻将最大的都是老师,因为他们有钱!
2007-1-8 15:00:12 回复该留言
老师是高收入了,还想赚多少,这么补课,那么补课的,上课不好好讲,不得好死
2007-1-20 14:16:59 回复该留言
quote 15.
许多边远山区教师依旧享受不到住房补贴、保险等多种福利,令农村教师心寒多年了!
天哪,怎么老师还可以有住房补贴吗?我也算城里的老师,我们没有一个人听说过!我们的心也是寒的!!!!!!!!!!
2007-1-25 11:53:39 回复该留言
呵呵,说的基本工资啊,问题的关键是基本工资不能看出什么来,最多我们600,公务员800。多那么几百最多了,公务员的年薪一○万,8万请问有多少是基本工资发的 啊,还不是那些所谓的福利。
2007-1-26 18:29:30 回复该留言
其他的什么不说咯,只知道经常都是忽悠我们。特别是我们在基层的农村教师
这次说是涨工资了,还真的有文件,是真的了吧,算下来还真就不穷咯,以为总算可以扬眉吐气咯,结果地方补贴没有,就只涨了几十块,空欢喜,喊地方出钱做梦去吧,再说现在还没有说什么时候实行呢
2007-2-8 20:09:29 回复该留言
教师的工资?还是什么也别说了.中国的教师真的没法干,出力最大,而待遇最低,社会地位根本没有.这样下去,国家几乎没有希望
很同意网友“zx”的说法!!!各位教师你们想想是不是被国家忽悠了???教师法明明白白写着教师工资要高于同级公务员10%(护士也有这个待遇),但是现在怎么变成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了???困惑!!!学校收的那点择校费什么的,家长社会各界很反感都以为用于教师待遇上面了,实际上是进入哪里了你们知道吗?我们教师在为得钱算人背黑锅,好在现在有些人开始觉醒知道了,广州市最近人大代表就开始调研此事了。教师队伍跟别的队伍一样不乏渣子,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头脑拿毕竟只是极少部分不要以点概面。
2007-2-15 8:27:43 回复该留言
教师涨工资放狗屁[cat]
2007-4-4 14:07:38 回复该留言
总之,我支持英德教师的行为.为维护我们的利益而斗争!我们不但要工资跟公务员一样.各种待遇,各种补贴也要一样.!!!!!!!!!强烈要求!!!!!!!!!!!!!!
2007-4-9 10:59:01 回复该留言
quote 22.jj
老师,我理解你们,支持你们!!!!!你们确实难!!!!!是真正的无产阶级!!!!!
2007-4-11 9:36:47 回复该留言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现在当教师,这次涨工资把我们这些工人身份的教师的10%取了,我们这些军人教师每天上着课,做教师所做的工作,为什么把我们的10%取了?我们难道不算是教师?
2007-7-25 22:25:08 回复该留言
俺专科毕业.在川东北一乡上教初中8年,中教二级,现基本月工资815元.每学期福利200~300元不等.县城房价800~1200元/平米.今年物价大涨,大米>3元/公斤,猪肉30元/公斤.鸭15元/公斤,鸡20~24元/公斤……内人无业,闲在家中带孩子.家里是每到20号就盼月底.幸好一家老小身体还健康,愿上帝,真主,佛祖,观音,主公老子,先人齐保佑!!!!!!!!!!!!
2007-8-2 15:18:04 回复该留言
教师真实写照:投身教育英勇无畏,西装革履貌似高贵,其实生活极其琐碎;为了生计吃苦受累,鞍前马后终日疲惫;家长投诉照死苦罪,点头哈腰就差下跪;日不能息夜不能寐,校长一叫立即到位;一年到头吃亏受累,劳动法规统统作废;身心憔悴暗自流泪,屁大点事反复开会;迎接检查让人崩溃,工资不高自己交费;走亲访友还得破费,抛家舍业愧对长辈,身在其中方知其味。教师哪有社会地位,全靠疯疯傻傻自我陶醉!
2007-10-23 23:30:14 回复该留言
升工资是骗人鬼话!我的一朋友从教22年,工资才1400元,什么福利啊补贴呀统统没有.物价这么高,怎么生活呀!
2007-11-30 20:04:38 回复该留言
教师 真 是 太 难 了 起 早 滩 黑 的 哎 真 是 钱 不 够 花 觉 不 够 睡 呀
2007-12-7 16:31:23 回复该留言
quote 28.
为什么公务员工资上涨的幅度那么大,而教师却永远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今年物价飞涨,我们这些穷教师除供房子外,连肉也是隔三岔五才敢吃,不然就别想过日子了,哎!!!!!!一年除死工资外什么也没有,有政策的话,真想去考公务员,这样连过日子都艰难的职业不做也罢!!!!!!
恼!!!!!!!!!!!
2007-12-7 23:22:00 回复该留言
quote 29.w
真诚的呼吁广大教师罢工!政府一直就没把教师当人看!
2007-12-13 21:30:26 回复该留言
quote 30.hhd
罢工吧火机们,我们无法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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